| 投資者入市操作一般涉及開立證券帳戶、指定交易、開立資金帳戶、轉託管、資金劃轉、非交易過戶、委託買賣、分紅配股、清算交割、銷資金戶等業務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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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1:開立證券帳戶 |
不論機構或個人,在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首先需要開立證券帳戶卡(股東代碼卡),它是用於記載投資者所持有的證券種類、名稱、數量及相應權益和變動情況的帳冊,是股東身份的重要憑證。每個投資者在每個市場只允許開立一個證券帳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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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帳戶的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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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帳戶根椐投資者的性質分為五類。各類證券帳戶通過編號加以區別(證券帳戶的編號由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與9位元數位組成,最後一位元數位為校驗位元),具體分類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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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帳戶特徵 |
投資者分類 |
投資範圍 |
A******** |
僅限於中國內地個人投資者 |
可買賣A股股票、所有基金、所有債券,但不能買賣B股股票和債券回購 |
B******** |
僅限於中國內地一般機構法人投資者 |
可買賣除了B股股票之外的其他任何挂牌交易品種 |
D******** |
僅限於中國內地證券公司自營使用 |
可買賣除了B股股票之外的其他任何挂牌交易品種 |
C******** |
僅限於國外或境外港澳臺地區的個人和機構法人投資者 |
只能買賣B股股票 |
F******** |
僅限於中國內地個人投資者 |
只能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和記帳式債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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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帳戶同樣分為五類,但全部以阿拉伯數字表示,沒有以英文字母打頭作識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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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證券帳戶的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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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證券公司的營業部及營業網點
(2)證券中央結算公司指定的各地代理開戶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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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證券帳戶的必備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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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者: |
本人親往辦理的,提供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境外自然人持境外居民身份證(護照)及其複印件可開立深、滬B股帳戶。由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其複印件、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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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投資者: |
辦理人須提供下列資料:
| (1) |
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與法人代表證明書 |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
| (4) |
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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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證券帳戶的處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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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到營業櫃檯辦理時,如實填寫《自然人證券帳戶註冊申請表》或《機構證券帳戶註冊申請表》的"申請人填寫"欄 |
| (2) |
交納費用 |
| (3) |
待開戶櫃員輸入資料,合法開戶資訊返回後,列印,領回證券帳戶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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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戶分類 |
個人收費標準 |
機構收費標準 |
深A |
人民幣:50元 |
人民幣:500元 |
滬A |
人民幣:40元 |
人民幣:400元 |
深B |
港幣:120元 |
港幣:580元 |
滬B |
美圓:19元 |
美圓:8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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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2:開立資金帳戶 |
有了證券帳戶您就可以申請開立資金帳戶了,資金帳戶是用於記載您買賣證券的資金變動及餘額情況的帳戶。資金帳戶由證券公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
您可以根據您所在地區您選擇一家證券營業部,作為自己買賣證券的代理人,並與它簽定《證券買賣代理協定》及相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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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資金帳戶的必備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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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者: |
本人親往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證券帳戶及其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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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投資者: |
須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複印件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法人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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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部現場開戶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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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將深滬證券帳戶卡原件、身份證原件及簽署的《證券買賣委託合同》等資料交櫃檯審核 |
| (2) |
櫃員將資料輸入,客戶自行輸入交易密碼及取款密碼,成功註冊為某證券公司交易客戶;身份證、證券帳戶卡複印留底 |
| (3) |
獲得某證券公司客戶號或資金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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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3:資金劃轉 |
您可以採用銀證轉帳的方式將證券買賣資金從銀行存摺(卡)劃撥到證券資金帳戶。同樣您也可以採用銀證轉帳的方式將證券買賣資金轉回您的銀行存摺(卡)。您保證金帳上的資金餘額跟存在銀行一樣,證券公司會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定期計息。
銀證轉帳的途徑與證券交易的途徑相同,對外服務時間為正常交易日9: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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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過程中的資金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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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每次委託買入指令成功,交易系統將相應扣除保證金帳上的資金。每次委託賣出成功後,交易系統將立即把相應的賣出金額添加到保證金帳上,這稱為“資金當日回轉”,當日回轉資金可以用於買入,用於其他用途(如轉入銀行帳戶)需遵循證券交易所有關資金清算的時間約定:A股、基金、債券為T+1日(即T日賣出返回的資金餘額,T+1日可取款);B股的資金清算為T+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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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4:委託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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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時間和委託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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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通常交易時間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前市):9:15至 9:25(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連續競價時間)。下午(後市):13:00至15:00(連續競價時間)。雙休日和證交所公佈的休市日休市。與交易時間相對應,投資者下達委託的時間通常為每一交易日的9: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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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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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發證券公司各營業部為投資者提供的主要委託方式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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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當面櫃檯委託:需要投資者本人提供資金帳戶卡,填寫委託單並簽章。委託完畢,請投資者注意妥善保存委託單。 |
| (2) |
自助終端委託:通過證券營業部提供的電腦自助操作設備進行委託與查詢。 |
| (3) |
電話委託:通過撥打券商提供的專用委託電話進行交易與查詢。 |
| (4) |
網上交易:網上交易是通過因特網進行進行交易與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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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各種委託方式時,請投資者務必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以防委託失敗,同時妥善保管好委託密碼,並定期修改(建議每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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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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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通常應在規定的交易營業時間內辦理。
委託一般當天有效,即委託有效期從委託申報開始至當天閉市結束。
在辦理委託時,請您注意申報清楚以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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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證券的名稱或證券交易代碼; |
| (2) |
買賣方向:即買進或賣出 |
| (3) |
買進或賣出的數量; |
| (4) |
買進或賣出的價格(債券回購價格指是每百元資金的年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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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數量和委託價格的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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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對委託的數量和價格有特定的要求。
委託數量的規定主要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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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交易單位,即委託數量應該是一個交易單位為起點的整數倍。 |
| (2) |
最高申報上限,單筆委託的委託數量不得超過一定的上限。不同證券種類的交易單位和最高申報上限各不相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對股票和基金買入數量須是一個交易單位的整數倍,但小於一個交易單位的證券餘額可以一次性委託賣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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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價格的規定主要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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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幣種的規定,通常情況下,委託價格的單位是人民幣元,但部分證券並非以人民幣元作為報價幣種。 |
| (2) |
價格檔位的規定,即委託價格所應遵循的最小變動單位 |
| (3) |
漲跌停板的規定,為防範股價異常波動,證券交易所規定了不同證券的當日最高漲幅和最高跌幅,超出此範圍的委託一律無效。不同證券種類的價格檔位和漲跌停板也各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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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委託申報數量規定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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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 |
證券種類 |
交易單位 |
最高申報數量上限 |
上海、深圳 |
所有A股 |
100股,每股面額1元(賣出不受此限制) |
999900股,上交所同時規定:流通股<3000萬,不得超過10萬股;≧3000萬但<1億的,不得超過20萬股 |
上海、深圳 |
基金 |
100份,每份面額1元 |
同A股 |
上海、深圳 |
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可轉換債券 |
上海:手(面額1000元)
深圳:張(面額100元) |
不得超過10000手 |
上海、深圳 |
債券回購(國債回購) |
上海:手(面額1000元)
深圳:張(面額100元) |
100手或其整數倍,不得超過10000手 |
上海 |
B股 |
100股,每股面額1元 |
999900 |
深圳 |
B股 |
100股,每股面額1元 |
99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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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委託申報幣種與價格檔位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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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
證券種類 |
幣種或相關說明 |
檔位元(價格最小變動單位) |
上海、深圳 |
A股 |
人民幣元(RMB¥) |
0.01 |
上海 |
B股 |
美元(US$) |
0.001 |
深圳 |
B股 |
港幣元(HK$) |
0.01 |
上海、深圳 |
基金 |
人民幣元(RMB¥) |
0.001 |
上海、深圳 |
債券 |
人民幣元(RMB¥) |
0.01 |
上海 |
國債回購 |
回購年收益率% |
0.005 |
深圳 |
國債回購 |
回購年收益率%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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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漲跌停限制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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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 |
證券種類 |
漲停限制 |
跌停限制 |
特別說明 |
上海、深圳 |
正常A股、正常B股、基金 |
10% |
10% |
首日上市證券或特殊情況下,不受漲跌停限制。 |
上海、深圳 |
ST(*ST)A股\B股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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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圳 |
債券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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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圳 |
國債回購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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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的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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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營業部接受投資者委託後,將立即通過電腦聯網系統將有關指令轉發相應的證券交易所。交易所對所有委託採用電腦集中競價,並根據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撮合成交,並向證券營業部回報行情和成交情況。
投資者的委託如未能一次全部成交,其剩餘委託仍可繼續執行,直到有效期結束。
委託成交後,投資者應該對符合委託條件的成交結果給予承認,並請按期履行交割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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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的撤銷與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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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託未成交之前,您有權變更或撤銷委託。
變更委託,視同重新辦理委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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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5:清算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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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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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證交所對A股股票、基金、債券及其回購,實行T+1交割制度,即在委託買賣的次日(第二個交易日)進行交割。
對B股股票,則實行T+3交割制度,即在委託買賣後(含委託日)的第四個交易日進行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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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交割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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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定成交與否,請您在委託後及時到開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證券清算交割手續,領取書面交割憑證(如《成交交割通知單》等),以及時瞭解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的庫存餘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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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6:指定交易 |
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投資者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即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從事證券交易的投資者,須事先明確指定一家證券營業部作為該投資者委託交易、證券清算的代理機構,並將該投資者的證券帳戶指定於該營業機構所屬的席位號,然後才可以進行證券的交易。
由於營業部搬遷等原因,投資者想重新選擇證券營業部時,則須辦理指定交易轉移手續。即先向原所在的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撤銷原指定交易,再在新的一家證券營業部重新辦理指定交易。隨後投資者便可在這家新的證券營業部進行證券的委託買賣。指定交易一般在指令送達交易所時即時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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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7:轉託管 |
| 投資者從一個營業部搬到另一個營業部進行交易時,如果涉及深圳股票的轉移,必須辦理證券的轉託管。轉託管必須到轉出營業部辦理,辦理轉託管時須持有三證,而且還需要填寫轉入營業部的深圳託管席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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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8:非交易過戶 |
| 證券發生繼承、饋贈、分割時,在經過公證後,需要進行非交易過戶。上海證券過戶時,證券受讓人可持本人身份證、資金帳戶、證券帳戶及公證書到指定交易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證券的非交易過戶。深圳證券的非交易過戶目前還需到深圳證券登記中心在各地的代理機構方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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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9:分紅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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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股上市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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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市公司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權益分派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R)、除權除息日(通常為R+1)和紅股上市流通日(通常為R+2); |
| (2) |
從紅股上市流通日開始,投資者可以賣出其所得紅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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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派發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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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紅利或債券利息均自動劃到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投資者可以列印對帳單,查看股息到帳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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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市紅利派發流程: |
| (1) |
上市公司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權益分派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R); |
| (2) |
R+2日,各券商收到中央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轉來的派息款,並將其劃入投資者開設的資金帳戶 |
| (3) |
R+3日起,投資者可通過查詢其資金帳戶變動情況,瞭解紅利到帳情況; |
| (4) |
特別說明:深市代理市值配售的滬市上市股票(證券代碼為003XXX)現金紅利將根據上市公司確定的現金紅利發放日(一般在R+5日之後)到達投資者資金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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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滬市紅利派發流程: |
| (1) |
上市公司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權益分派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R)和現金紅利發放日(一般在R+5日之後); |
| (2) |
現金紅利將根據上市公司確定的現金紅利發放日(一般在R+5日之後)到達投資者資金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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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認購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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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市公司在指定報刊刊登《配股說明書》,確定股權登記日(R); |
| (2) |
配股認購於R+1日開始,認購期為十個工作日。逾期不認購,視同放棄;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配股權證代碼通常為700***(對應股票代碼600***),其股份餘額表示投資者的可配總量。投資者認購配股可比照賣出證券:證券代碼700***、賣出價為配股價、賣出數量小於或等於可配股數,配股指令可以撤單,配股是否成功可查詢成交回報。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配股權證代碼通常為08****(對應股票代碼00****),其股份餘額表示投資者的可配總量。投資者認購配股可比照買入證券:證券代碼08****、買入價為配股價、買入數量小於或等於可配股數,配股指令可以撤單,配股是否成功可查詢成交回報。配股認購期間,權證不允許轉托。 |
| (3) |
配股繳款完成後,上市公司將在完成一系列法定手續後,在指定報刊上刊登《股份變動和配股上市公告書》,確定配股上市日; |
| (4) |
從配股上市日開始,投資者可賣出其已配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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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son 10:銷資金戶 |
| 若想銷資金帳戶,須持本人身份證、資金帳戶、證券帳戶到營業部的櫃檯辦理。如果曾經辦理過委託書的,還必須提交委託書原件。銷戶時,營業部將收回資金帳戶和委託書,並付清保證金餘額及應付利息。您在辦理銷戶前,請注意一定要先辦理好撤銷指定交易及深圳證券轉託管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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