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成行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百成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百成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百成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負債總額已超過資產總額780,380仟元,且短期借款達1,264,269仟元,因此,公司繼續經營之假設,須視其未來能否改善經營結果及獲得其他財務支援而定;如無法繼續經營,則應改按清算價值對其資產及負債重新加以評估、分類,並據以重編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惟如財務報表附註二敘明管理階層所欲採行財務融資及營運之對策,若該項對策確實執行或能改善經營結果及獲得其他財務支援,則百成行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疑慮應可消除。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五年度第一季之財務報表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疑慮而有所調整。
聯捷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胡立三 會計師:洪碧蓮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理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字第37907號 核准簽證文號:(94)金管證(六)字第120323號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