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電 會計師報告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台達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
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
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
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本會計師及其他會計師之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
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
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
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
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2.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資
產(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總額分別為新台幣37,447,243仟元及新台幣22,664,075仟元,
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8.48%及5.75%;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0,290,593仟元及新台幣
6,212,789仟元,各占合併負債總額之4.58%及3.16%;其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
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305,371仟元、新
台幣(370,128)仟元、新台幣631,819仟元及新台幣(15,229)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總
額之2.82%、(3.04%)、3.42%及(0.06%)。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及其他會計師核閱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除保留結論之基
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
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台達集團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合併
財務狀況,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
合併財務績效,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其他事項-採用其他會計師之核閱報告
列入台達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核閱,而係由
其他會計師核閱。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出具之核閱報告中,有關該等公
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核閱報告。
該等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62,489,029仟元及新台幣
65,120,611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4.15%及16.53%;民國112年及111年4月1日至6月
30日、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營業收入分別為新台幣17,534,829仟元、新
台幣20,848,803仟元、新台幣34,053,525仟元及新台幣39,216,681仟元,各占合併營業
收入淨額之17.44%、23.17%、17.61%及22.73%。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蕭春鴛
會計師
周建宏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42326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95577號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