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食化 會計師報告
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核閱報告
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五
年及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
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
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
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四)所述,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九月三十日
待處分長期股權投資及部分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合計分別為3,547,495仟元及4,387,047仟元
,及民國九十五年及九十四年前三季相關之投資損失合計分別為35,691仟元及38,725仟元,暨附註
十一所揭露轉投資公司相關之資訊,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報表可能有
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
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並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
務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及第三十六號「金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暨新修
訂之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製」及第五號「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
則」,此等會計處理變動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詳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
廣信益群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單思達
會 計 師: 郝麗麗
核准簽證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金管證(六)字第0940147252號
(90) 台財證(六)字第160191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