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達 會計師報告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博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博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
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
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博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民國九十二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係委由其他會計師核閱,並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三
日出具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及其投資損失,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之保留意見之核閱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
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
核,因是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博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採用權益
法評價之長期投資計3,758,205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投
資損失計207,108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核閱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核閱報告,除上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計價之長期
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損失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同期間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
計師核閱,而有所調整時,對於博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之可
能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李 振 銘
會 計 師 王 金 山
證期會核准:台財證六字第123784號
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