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天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7年及106年3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07年及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
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
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告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告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
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
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
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3之(2)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非重要子公司,其財務
報告所列金額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各該公司同期間未經
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所編製。該等子公司民國107年及106年3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
7,262仟元及8,659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3.66%及3.22%;負債總額分別為42,357仟
元及28,115仟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49.85%及45.34%;其民國107年及106年1月1日至
3月31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3,506)仟元及(2,874)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
18.23%及(4.72%)。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及相關
資訊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告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長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7年及106年3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7年及106年1月1
日至3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邱繼盛
會計師 林志隆
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民國1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