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全 會計師報告
會計師核閱報告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宏全集團)民國107年及106年6月30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7年及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07年及106年
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07年及1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併權
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
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
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65號「財務
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
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
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
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四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
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07年及106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
新台幣(以下同)10,769,462仟元及9,498,425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36.1%
及33.5%;負債總額分別為771,392仟元及712,230仟元,各占合併負債總額之4.6%
及4.5%;民國107年及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總額
分別為147,132仟元、151,419仟元、283,375仟元及139,204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
益總額之60.3%、26.0%、40.3%及26.0%。又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五所述,民國
107年及106年6月30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21,159仟元及25,117仟元及其
民國107年及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1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
1,270仟元、1,016仟元、2,126仟元及1,913仟元;暨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揭露之相關
資訊,係以其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及被投資
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
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
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宏全集團民國107及106年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7年及10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以及民國107年及106年1月1日至
6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曾 棟 鋆 會 計 師 吳 麗 冬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0 日